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推动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狠刹吃喝歪风,弘扬新风正气,青海省公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严禁违规吃喝十条纪律要求,近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中国特检院青海技术中心全体人员切实提高警惕,对八项规定的要求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决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工作形象,严格执行青海省纪委“十严禁”的相关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公务接待,反对铺张浪费;
二、严禁无公函、伪造公函、“一函多餐”等以公务名义变相公款吃喝;
三、严禁接受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装维保单位等服务对象宴请;
四、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单位内部食堂、住宅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五、严禁公款报销或接受相关单位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
六、严禁上下级、同事之间、有工作往来的相关单位人员之间违规组织饭局,搞拉帮结派、利益交换、说情打招呼;
七、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及会议、培训、检查、调研、值班等活动期间饮酒,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不纵酒、酗酒;
八、严禁组织参加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违规吃喝;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反对大操大办、大吃大喝;
十、严禁组织参与其他任何形式的违规吃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