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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9-01 10:34:50

 

一、办理范围:受理西宁市城西区、湟中区、南川工业园、甘河工业园、海西州、海北州和果洛州地区。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第4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549号令)

三、办理部门: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青海技术中心。

四、办理条件:

1、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提出检验申请;

2、使用单位已经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3、特种设备已按照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并自检合格。

五、办理程序:

(一)报检

使用单位应在设备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报检室提交报检资料,经报检室资料审核合格后,核算费用并向使用单位开具缴费通知单。经确认缴费后,报检室将该单位报检信息提交检验部门,由检验部门安排检验工作。

(二)现场检验

  检验时,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及维保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到现场配合检验工作,并做好检验前的准备工作。

六、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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